職工參加企業內部培訓期間的工資如何計算?
我在一家大型化工廠工作。今年初,廠里決定對我進行4個月的脫產培訓。這4個月工廠只發基本工資,而沒有資金和相關福利待遇。 ??請問:工廠的做法對嗎?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讀者:小潘 ?? ??小潘: ??我國《勞動法》第6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币虼,對職工進行技術業務培訓,是用人單位的義務。 ??關于培訓期間的工資計算問題,《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12條規定,企業對經批準參加脫產培訓半年以內的職工,應當發放基本工資、獎金及相關福利待遇(雙方另有約定的可除外)。參加本企業內部脫產培訓的職工,培訓期間的工資、福利照發。根據以上規定,企業對經批準參加脫產培訓半年以內的職工,應當發放基本工資、獎金及相關福利待遇。因此,你所在工廠的做法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