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事代理人員: 為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穩定性,根據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延長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對象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中心辦理并享受了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基本醫療保險補貼或其中任意一項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在我中心參保繳費的人事代理人員。 二、延長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與標準 每人均可申請延長社會保險補貼一次,申請延長的起始時間從享受三年補貼政策期滿的次月起,最長不超過1年。其補貼標準按照我省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辦理程序 1、符合享受延長社會保險補貼期限的靈活就業人員,請到我中心二樓服務大廳社會保險專柜提出延長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的申請,并領取《湖南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申請人持《湖南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到所在社區進行靈活就業證明審核蓋章。 3、將社區審核蓋章的表格聯同其它申報資料一并于9月30日前報我中心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4、我中心審核計算后報相關部門審批。 5、財政撥款后,我中心將通過短信通知申請人辦理領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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