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縣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 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會同縣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
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會同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F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人數
聘用制書記員5名(限男性,需分配至執行局或鄉鎮法庭工作)。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必須在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2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計算機操作及崗位速記必需的業務技能;
(七)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八)聘用后服從分配,最低服務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聘用期間簽署保密承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及紀律處分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三)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四)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本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六)本人或親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從事律師工作的;
(七)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ǘz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ㄈ┴撠煱讣䦟徖碇械挠涗浌ぷ;
。ㄋ模┱、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ㄎ澹┩瓿煞ü俳晦k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工作時間;
3.報名地點:會同縣人民法院政治部502辦公室;
4.報名由本人現場提交以下資料:
(1)《會同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2)報考人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3)報考人員近期1寸紅底免冠證件照2張。
(二)資格審查
會同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對報名參加考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筆試。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自負(包括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技能考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滿分100分。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法律常識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技能考試。技能考試為看打考試和聽打考試,滿分100分。
3.面試。按筆試成績×30%+技能考試成績×40%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技能考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若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考試成績高者優先。
當出現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考試由會同縣人民法院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及考察
1.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由會同縣人民法院統一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者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并加檢毛發樣本檢毒檢測。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結果公布3日內(含當日)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凡未完成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能進入考察環節。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報考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綜合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
2.考察。報考者體檢合格后,由會同縣人民法院進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現,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會同縣人民法院根據筆試、技能考試、面試、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在會同法院網公示。如公示中有信訪舉報,由會同縣人民法院核查。經核查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均可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2 年,設置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會同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
六、相關說明
1.紀律與監督。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2.相關待遇。不低于4.5萬元一年(含繳納五險一金、全年績效獎金)。
3.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除交體檢醫院的體檢費外不收取任何費用。
本次招聘政策由會同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5-8822023
聯系人:陳亞軍 13974564621 甄媛媛13787406933
會同縣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4日